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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两周年成果展示暨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论坛在京召开

  2007年4月29日,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信息化推进司、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国宾酒店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两周年成果展示暨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参加论坛的有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等有关国家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各部委信息中心,银行、电信、电力等重要行业应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电子认证服务工作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及22家合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论坛通过展览展示的形式,总结回顾了《电子签名法》两年来的实施情况,同时就电子签名的推广应用和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首先由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苟仲文、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策规划组组长秦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巡视员何王一丹、国家密码管理局总工程师王长喜发表讲话。在相关领导讲话结束后,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陈伟做了题为“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的报告。接下来,部分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介绍了依法监管、依法经营方面的经验。最后,信息产业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季金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
  
  会议总结回顾了《电子签名法》两年来的实施情况。会议认为,《电子签名法》实施两年来,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电子签名已经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发挥了积极的安全保障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国获准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已经有22家,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累计发放的数字证书总量达到了546万张。
  
  会议还就电子签名的推广应用和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会议认为,我国虽然在推广电子签名、发展电子认证服务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还没有被社会各界完全认知,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还没有完全展开,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电子签名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子签名推广应用工作,为相关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要依法规范经营,积极开拓应用市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积极采用电子签名保障自身和相关用户的安全。
  
  会议最后一致认为,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推广电子签名、大力发展电子认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工作中的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推进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信息产业部明确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在创造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环境、作好行业统筹规划、完善监管体系、扩大电子认证服务市场空间、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产业等方面,务求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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